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校務基金校聘組員」徵才公告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校務基金校聘組員」徵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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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內容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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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名稱 |
校聘組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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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
正取:1 名(備取人員若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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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薪標準 |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60薪點起聘(每月核支約新臺幣35,100元整【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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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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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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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須知 |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報名文件請於115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郵寄「72000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外活動組」;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課外活動組校聘組員」,以郵戳為憑,專人方式送達者須先於總務處文書出納組掛號。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履歷表(含個人照一張、自傳)。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 僱用)。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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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方式 |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成績達 80(含)分以上者,以電話個別通知參加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日期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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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說明 |
一、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到職日:依實際通知為主。 三、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單行規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 契約書」,管理要點請參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四、僱用期限:自正式報到日起,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依先行試用程序。 五、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六、聯絡人:06-6930100分機1310 課外活動組 黃組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