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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校務基金校聘組員」徵才公告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校務基金校聘組員」徵才公告

項目

內容說明

職務名稱

校聘組員

人數

正取:1 名(備取人員若干)。

敘薪標準

一、依「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60薪點起聘(每月核支約新臺幣35,100元整【含勞保、健保及勞退等個人負擔額】)。

二、年終獎金等依相關規定另計。

工作內容

  • 學生社團輔導業務
  • 畢業典禮之舉辦暨校長有約
  • 校園海報文宣之管理
  • 校慶典禮之舉辦
  • 學生課外活動輔導
  • 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資格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 大學以上學歷,具具教育、學生事務、公共行政、管理、藝術或其他相關學系所畢業者尤佳,具學生事務或活動企劃相關工作經驗者亦佳。
  • 熟悉中英文電腦文書處理,具良好表達能力;有行政經驗、公文撰寫能力且文筆流暢者。
  • 報名時需檢附以上證件影本,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僱用。

報名須知

一、採書面方式報名,報名文件請於115年10月20日下午5點前郵寄「72000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課外活動組」;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課外活動組校聘組員」,以郵戳為憑,專人方式送達者須先於總務處文書出納組掛號。請檢附下列文件:

(一)履歷表(含個人照一張、自傳)。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四)其他工作及相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資料(錄取後,查驗正本無誤,始得正式簽約

    僱用)。

二、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進用與否均不退件。

甄試方式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查成績達 80(含)分以上者,以電話個別通知參加面試。

二、第二階段:面試日期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備註說明

一、僱用人: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簡稱甲方);受僱人(簡稱乙方)。

二、到職日:依實際通知為主。

三、契約樣稿請參見本校人事室網頁/本校單行規章「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約用人員勞動

    契約書」,管理要點請參見「國立臺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約用人員管理要點」。

四、僱用期限:自正式報到日起,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合格者,依規定程序正式僱用;不合格者由備取人員遞補,惟備取人員仍依先行試用程序。

五、投件報名者視為同意本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於本次徵聘作業期間使用蒐集、處理及利用相關個人資料。

六、聯絡人:06-6930100分機1310 課外活動組 黃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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