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經濟不利學生「畢業創作展演」及「田野調查」補助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
(一)本校學生具本國籍且符合以下身份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二、辦理期程:
◆學士班學生:
(一)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1年5月6日
(二)補助結果通知:111年5月20日
(三)結案文件繳交期限:111年6月6日
◆博碩士班學生
(一)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1年6月10日
(二)補助結果通知:111年7月1日
(三)結案文件繳交期限:111年7月22日
三、補助內容:碩士生每人核發獎助金以27,500元原則,大學部學生每人核發獎助金以13,750元為原則,惟承辦單位得視預算執行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
四、應繳文件:
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畢業創作展演補助實施計畫 | 鼓勵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進行田野調查實施計畫 | |
申請 文件 |
1.申請表 2.指導同意書 3.展演作品相關紀錄(如節目單) |
1.申請表 2.指導同意書 3.論文計畫書 |
結案文件 | 1.成果報告書及展演相關文宣資料 2.輔導紀錄表 3.意見回饋表 |
1.成果報告書 |
五、「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畢業創作展演補助實施計畫」及「鼓勵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進行田野調查實施計畫」僅能擇一申請,曾獲前述計畫補助者不得再申請。
六、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電子檔請至學務處首頁\課外活動組\「高教深耕計畫-提升高教公共性」下載。
七、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電話:693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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