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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戶子女免住宿費申請書

說明:

  • 應備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免住宿費申請書。
        2. 鄉、鎮、市、區公所具名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村、里、鄰長開立之證明無效;證明文件需在有效期限內且需含有學生姓名)。申請學雜費減免時同時申請免住宿費者,低收證明文件繳交乙份即可
  • 依據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要點第6點規定辦理。

 

  • 申辦本校低收入戶子女免住宿費者,應參與本校學生宿舍之生活服務學習,並視學習情形作為下次補助核給之參考;無法配合生活服務學習者,則需繳納住宿費
  • 住宿費依生活服務學習每小時200元折抵,須配合舍監安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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