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收入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之學生辦理就學貸款協助事項
一、倘因疫情影響而未能如期申請就學貸款,請告知學務處,將視學生實際情形予以彈性延長申請期程,並通知承貸銀行,協助順利完成對保及註冊繳費程序。
二、加貸項目如書籍費、校外住宿費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生活費貸款數額,可至學務處申請先行撥款。
三、屆期還款時,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致還款困難,可申請緩繳本金,1次1年(次),最多3年(次),緩繳期間之利息由政府負擔,申請緩繳本金3年(次)後,如仍有緩繳需求,可向承貸銀行專案申請緩繳期限延長,無須擔心還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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