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受理申請(舊生、第1梯新生)
一、就學貸款每學期皆需重新申請,具學雜費減免身分且有辦理學貸需求者,請同時提出申請。
二、就學貸款申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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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校內申請:請登入本校「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填寫資料,列印申請表後簽名,於115年7月14日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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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繳費單:請於115年7月27日起至「臺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繳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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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對保:
(1)持繳費單至「臺灣銀行就學貸款入口網」線上申貸,或至臺銀各分行臨櫃對保;對保時,請參照繳費單登載之科目及「就學貸款可貸金額」辦理。
(2)臨櫃對保請於115年9月4日前至臺銀分行辦理;線上申貸則請於115年9月7日前完成對保。
(3)若有不可貸款項目(如住宿保證金、電費)或未貸金額,亦請於開學日前繳費完成。 -
繳交對保單:請於開學3日內將蓋有臺銀對保章之「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第二聯學校收執聯(申請人借款人親簽處請簽名)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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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查調:家庭年所得查調結果於4月公告,逾120萬元者需提供兄弟姊妹或子女在學證明或戶籍資料。
三、加貸項目(校外住宿費、書籍費及生活費)預撥機制:
- 因就學貸款須經所得查調、資格確認及金額核算等作業程序,加貸項目款項原則上須俟學期中後始能辦理撥款。
- 如有提前撥款需求,請於開學後2週內填具「加貸項目提前撥款申請書」並繳交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申請書格式可至學務處網頁/課外活動組/就學貸款/表單下載。
- 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學生申貸生活費者,免另提出申請,學校將於學期初先行代墊其加貸生活費款項。
四、就學貸款相關說明可瀏覽課外活動組網頁,相關問題請洽(06)6930100分機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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