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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創作展演及論文發表補助」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含七年一貫制後四年)學生具本國籍且符合以下身份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二、辦理期程:

(一)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5年11月4日(星期三)

(二)補助結果通知:1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三)結案文件繳交期限:115年12月9日(星期三)

三、申請補助內容:

大學部學生每人核發獎助金以15,000元為原則,惟承辦單位得視預算執行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

四、應繳文件:

申請文件

結案文件

1.申請表

2.指導同意書

3.展演作品相關紀錄(如節目單)或論文摘要

1.成果報告書及相關文宣或佐證資料

2.輔導紀錄表

3.意見回饋表

五、檢附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格式請至學務處首頁\關於課外活動組業務\經濟不利學生創作展演及論文發表補助頁面下載。

六、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分機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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