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年度「經濟不利學生創作展演及論文發表補助」受理申請
一、補助對象:
(一)本校大學部(含七年一貫制後四年)學生具本國籍且符合以下身份者:
1.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具大專校院弱勢/不利處境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原住民學生。
4.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二)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二、辦理期程:
(一)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5年11月4日(星期三)
(二)補助結果通知:115年11月18日(星期三)
(三)結案文件繳交期限:115年12月9日(星期三)
三、申請補助內容:
大學部學生每人核發獎助金以15,000元為原則,惟承辦單位得視預算執行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
四、應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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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
結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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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 2.指導同意書 3.展演作品相關紀錄(如節目單)或論文摘要 |
1.成果報告書及相關文宣或佐證資料 2.輔導紀錄表 3.意見回饋表 |
五、檢附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格式請至學務處首頁\關於課外活動組業務\經濟不利學生創作展演及論文發表補助頁面下載。
六、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分機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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