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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不利學生創作展演及論文發表補助

 

114年度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24日

 

§  補助對象

    本校大學部(含七年一貫制後四年)學生具本國籍且符合以下身份者:

  1.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包含:低收入戶學生、中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
  2.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
  3.  原住民學生。
  4.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
  5.  懷孕學生、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

    依經濟條件較為不利者優先補助。

 

§  辦理期程:

     申請文件繳交期限:114年10月24日 (星期五)

     補助結果通知:114年11月7日 (星期五)

     結案文件繳交期限:114年12月2日 (星期五)

 

§  補助內容

     大學部學生每人核發獎助金以15,000元為原則,惟承辦單位得視預算執行情形,酌予調整獎助金額。

 

§  應繳文件:

申請文件

結案文件

1.申請表

2.指導同意書

3.展演作品相關紀錄(如節目單)或論文摘要

1.成果報告書及相關文宣或佐證資料

2.輔導紀錄表

3.意見回饋表

 

相關問題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校內分機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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