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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貸款

提醒:
  • 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校註冊繳費單及「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新增「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欄位申貸校內住宿費者,於線上申貸時,請務必持當學期註冊繳費單對照填寫各項目金額「住宿費」欄位為扣除補貼前之金額,「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欄位為補貼金額(為負值)
  • 申貸校外住宿費者,至遲請於開學繳交「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申請/撥款通知書」時,一併檢附租賃契約影本(需載有承租人姓名、承租期間及承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