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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貸、學雜費減免、助學金 懶人包

學雜費減免與就學貸款申請須知

📌 線上申請入口:
請點選 就學貸款及學雜費減免申請系統(帳密預設為學號與身分證字號)。

就學貸款 (Student Loans)

1. 辦理期間與重要規則
  • 辦理月份:每年 6月12月
  • 頻率限制:每學期皆須重新提交申請,非一勞永逸。
  • 提醒:若同時具有「減免學雜費」資格,請務必於同期間內一併提出。
2. 申請標準作業程序 (SOP)
  1. 系統登錄:於校內系統填報,列印申請表並親自簽名。
  2. 提交初核:將申請表親送或掛號郵寄至學務處。
  3. 台銀對保:憑學校繳費單,於開學前至台灣銀行辦理對保手續。
  4. 繳回憑證:開學註冊日前將「對保單第二聯」送達課外活動組。
⚠️ 重要提醒:未於期限內繳交對保單者視同未完成註冊,請同學務必留意時效。
3. 貸款項目與額度規範
類別詳細說明
一般項目含學雜費、團體保險費、個別指導費及書籍費(上限3,000元)。
住宿費用校內宿舍依實支借貸;校外住宿最高可貸 10,500 元 (須檢附合約)。
學分費研究生(含在職專班)學分費貸款以 15 學分為上限。
自費項目住宿保證金、預收電費不可貸款,請自行列印補繳單繳費。

學雜費減免 (Tuition Waivers)

1. 辦理時程與必備附件

每年定期於 6月、12月 開放辦理。請準備:

  • 系統產製並簽名之申請表。
  • 身分資格相關證明(如證書、證明公文等)。
  • 最近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
2. 補助對象說明

對象包括:身心障礙學生或其子女、低收/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學生、軍公教遺族子女、現役軍人子女、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註:本項補助對象不包含外籍生、僑生(含港澳生)及陸生。

七年一貫制 (前三年免學費)

1. 補助原則與規定
  • 補助對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前三年之學生。
  • 作業方式:符合資格者由學校逕行減免,無需另行申請
  • 重複限制:若曾因重讀或復學領取過同級補助者,請依規辦理差額繳納。

弱勢助學計畫

1. 申請規範

每年 9月 開放申請。請登入系統填報後,檢附 3個月內戶籍謄本 親送至學務處。具體時間依該年度公告為主。

登入成功